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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立法人,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立法人,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纳税。*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策划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所在国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而分公司不是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期间若发生分公司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二是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三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四是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公司异常问题的解决办法一、因未在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解决办法: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二、因未在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仍未公示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解决办法:按责令期履行公示义务;三、因工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解决办法:及时更正其公示信息;四、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外资公司注销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2份)
2、工商局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2份原件)
3、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2份原件、1份复印件)
4、《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原件)
5、企业在市级报刊上三次公告的资料(2份原件、1份复印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7、海关出具的守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8、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会人选(2份原件、1份复印件)
9、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1、工商局企业信息卡(LC卡)
12、企业公章
13、代理(办理)企业登记信息表
14、其他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材料
注;以上材料如是外方原件,须由翻译公司译成中文并由翻译公司盖章。
进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影响未按规定详实报送企业资料,被**部门判决有失信行为,被税务机构通报……甚至产品质量、卫生等出现问题,企业的失信记录都会在“企业信用信息网”上被公开。据、市工商局昨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共有16.5万户企业被列进经营异常“”,企业办理行政业务、***、招投标等都将受限。
公司为什么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地址不实或不准确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2、申报的注册资本数额过于随意,可能承担较大债务责任。3、未取得审批擅自经营的,将被纳入“”4、不依时年报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年报填报不实将影响诚信记录。
公司迁址还在需要什么材料? -同区迁址1、营业执照正副本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4、公章5、新地址的房本复印件或盖章的住所6、法人股东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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